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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做官应看哪些书
历代帝王不仅倡导官员学习法律,还对其进行严格考核及奖惩,引导他们自觉学好法、用好法。
宋太宗首创了当下流行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每年对任职期届满的各级官员组织统一考试,要求考生根据提供的几则司法案例写判决书,以综合考察考生是否能将法令规章融会贯通。这不仅迫使官员认真学法,而且还要求他们放弃死记硬背,灵活运用法律处理公务。考完后,朝廷根据考试成绩,决定官员的升降去留。
明朝不仅出现了全国统编法律教材《吏律公式》,还对官员学法的考核和惩处措施有了详细规定:每年考核时,如果不能把考到的条文讲解清楚,“初犯罚俸钱一月,再犯笞四十,三犯于本衙门递降叙用”。相比宋朝的罢黜,明朝还得打屁股,实在有些不文明。
清朝的要求更为严格,而且经常搞突击检查。雍正年间,司法部长会突然召集满汉干部职工,随便摘出一个法律条目,要求他们当场默写内容,然后将成绩分为上中下三等,报告给皇帝。
《周易》
四书五经,儒家>文籍/p>
《董仲舒传》中记载了董仲舒提议的原话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在《武帝纪赞》中,记载了汉武帝的做法是“罢黜百家,表章六经”。
在我国唐朝时期,科举制度相对完善,当时常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 进士考时务策和诗赋、文章,明经考时务策与经义。
中国历史上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的异同之处
首先让我们简单了解一下这三种制度的上升途径。
察举制是汉代官员选拔的主要方式,是一种自下而上选拔人才的制度,其流程是由汉代的三公九卿及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吏把民间的优秀人才推举到朝中,然后担任一定的官职,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等科目,这种制度注重考量人的德行,力求德行兼备。
九品中正制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其流程是先由各州郡选出中正官,要求中正官本人在中央担任官职且在地方有名望,然后由这些中正官来考核人才,按才能和出身将地方士人分为上上、中上、下上、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最后中央依次任用官员。
科举制是隋代出现、唐代成型的延及后代一千多年的选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最主要途径。这一制度采取分科取士的方式,通过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打破了豪情大族对考核人才的把控,使得寒门士子也得以参与到官员任用之中。
很明显,科举制度在教育公平的角度是远远优于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的。后两种制度都是将选拔人才的一些权力下放到地方,出现了许多弄虚作假的现象,尤其是九品中正制,由于中正官往往是由门阀士族担任,他们在选拔官员的时候往往会将家世作为最重要的标准,忽视了士人的才能与德行,地方的寒门越来越难以获得上升的途径,以致于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使得门阀大族掌控了官员的选举,其公正可想而知。科举制的实行则打破了这一局面,给了寒门子弟上升的途径,用考试的方式考核人的才能,并且随之发展出了如糊名、誊录等避免科场舞弊的方式,使得考试的公平性大大提高,虽然在科举制实行的过程中,也存在恩荫这种允许高官子弟入仕的形式,但通过考试的上升仍是主流,恩荫等只能算是点缀。当然,我们也要考虑到那些耕读诗书礼仪传世的世家往往会因为家族入仕子弟很多而掌握一定的寒门子弟难以获得的经验或技艺,寒门士子上升仍然是存在困难的,但科举制仍是提供了程序上的公正,给了士人公平的上升途径。
三者肯定是有不同的。要想说明这个问题先要简单的了解一下什么这三种制度:
一 察举制
西汉建立之初为了打破从周以来实行的“世禄世卿制”,补充战国时的军功制。汉高祖首下诏求贤要求郡国推举贤才士大夫,开了察举制的先河。之后汉惠帝和吕后执政时诏求“孝弟力田”,察举制开始有了科目。之后到汉文帝时,下诏要求“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规定了对策(考试)和“等第”。察举制基本确立。到武帝时察举制彻底建立出现了我们现在熟悉的“茂才”、“孝廉”等级别并一直沿用到汉末。
二 九品中正制
汉末三国时期由于察举制已经被地方大族所把持,他们操纵乡间民众的舆论,为自己家族的子弟营造“贤良方正”的名声,甚至出现了“举秀才,不识书。举孝廉,父别居。”的情况。察举制实际已经名存实亡。
有鉴于此,曹丕建立魏国之后采纳了陈群的建议,建立了选拔人才的“九品中正制”,具体措施是在天下各州郡设立中正官,中正官只能有在京都任职的某州郡本地人兼任,负责推荐本州郡的贤才。
这种制度虽然在实行的早期确实选拔了一些人才,但从本质上来说是曹丕代汉自立后为了换取地方世家大族的的支持进行的一次妥协,最后也必然被世家大族所把持,形成了世家门阀,“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一直延续了魏晋南北朝,甚至延续到唐。
三 科举制
隋朝统一天下之后,隋文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下召规定六品以下官吏任命需要由尚书省吏部统一通过考试选拔,废除地方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实际并不彻底),考试科目主要有明经科、秀才科。隋炀帝时又加入了进士科。这种制度的确立,使得一般的寒门学子有了进身之阶,打破了以往由世家大族把持政权的局面,为后世王朝所沿用。
从上文可以看出,察举制、九品中正制这两种制度是自下而上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选拔权更多的把持在地方豪门,名士,官吏的手中,他们操纵舆论,欺上瞒下。使得真正贤明之士不能得用,虽然打破了之前周秦时的贵族世袭制,但是却造就了世家门阀这一个新兴的利益团体。
而科举制由于将人才选拔权收归中央,设立考试,不论门第。给了天下所有有心入仕的学子一个相对公平的上升机会。虽然依旧可能有各种不公平的情况出现,但是相比于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来说是一种极大的社会进步。
殿试图
1、察举制乡举里选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在汉代逐渐成型。既人才先由乡里举荐,再由中央加以考试,而后入仕。这比秦汉以前的贵族世袭制度要公平得多,政权开始向非贵族人员开放。但是察举制度之下,必须由地方官举荐方能有资格参与考试,这就给力地方官大量的舞弊机会。
2、九品中正制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对人才的一种分类选举制度,即将全国各地人才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类,需要用人时根据需要按图索骥。人才分类的依据是由德名较高的人一级一级推荐。九品中正制是乱世用人的迫不得已的制度,因为三国时期天下战乱,中央与地方失去联系,难以组织由地方到中央的察举和考试,所以只能由在中央为官的来自于各个地方的人来一级一级提供人才名单,这种人才选拔制度完全由个人主观来控制,是乱世的无奈之举,在乱世之中有一定合理性,若用于非乱世的平常时代,则是一种历史的倒退,严重缺乏公平性。
3、科举制起于隋唐,全国各地之人,不论贫富,不论年龄,只要通过科举考试便可获得一定的入仕资格。这种考试制度在今天依然存在其影子,是一种比较公平的制度。今天的公务员考试就在很大程度上跟科举制有相似之处。只不过在古代,由于考试内容过于呆板,答题形式过于拘束,也确实埋没了很多真正的人才,造就了无数的书呆子。
我是“红雨说历史”,察举制,九品中政治,科举制都是古代选官制度,他们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来看看。
察举制
察举制是西汉汉武帝时期创立的选官制度。董仲舒向汉武帝建议官俸禄在2000石以上的诸侯或官员,如刺史等,每年在各自管辖的区域向朝廷推荐两人到京师任职。后来,汉武帝按照这个方式下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我们从这个制度明显看出只有正直的官员和制度刚刚实行的时候能推荐到真正的人才,不然就是地方官员勾结,向朝廷输送自己人,形成朋党。东汉末年,民间>传播br/>
举秀才,不知书。
举孝廉,父别居。
寒素清白浊如泥,
高第良将怯如鸡。
意思是推荐的秀才不识字,推荐的品德的人,把他父亲赶出家门,所谓的寒门子弟不过是道德坏如泥的人,推荐的名门子弟做将军,胆子还不如一只鸡。可见制度黑暗,自然被淘汰。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文帝曹丕创立。各个州郡设立中正官,中正官负责查访,记录本地人才。按照门第高下,品德优劣,实际才能分为品级和等级,品级上,中,下三等,等级上,中,下三级,按照等级高下任命官员,品级越好官越大。中正官一般都是大族官僚,所以慢慢自然也就步了察举制后尘“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科举制
科举制相对最公平的,他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吏,隋文帝创立科举制,隋炀帝设立进士河漂流科。唐代主要有明经和进士。明经是儒家经典。进士是考察能力和诗赋。明清最为完备秀才,监生,贡生这些是考试的人,他们考过省考,就是举人,进行京城会试,考过了就是进士。分三甲。一甲前三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若干,进士出生。三甲若干,同进士出生。三甲的人就可以做官了。但是明清越来越僵化,四书五经开科取士,后来科举制在1905年被废除。
文/红雨说>汗青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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